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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一个老人2000元吗(赡养老人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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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个税师证书含金量高吗?学习个税师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个税师证书含金量高吗?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中级除理论知识外,还能实际提升哪些业务能力? 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指的是在计算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就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被赡养的老人指的是纳税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均已经过世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进行扣除: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2、如果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则一般由纳税人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按规定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赡养老人的专项可由赡养人约定分摊或均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指定分摊,都必须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通常指定分摊的形式要优于约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知识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关于赡养老人,我填写了父亲信息,但是一个月后父亲去世了,又该怎么算。

父亲61岁死亡的。我填写了这个信息后一个月后病故。我这个该怎么算,需要做些什么手续。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但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非独生子女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关于赡养老人,我填写了父亲信息,但是一个月后父亲去世了,又该怎么算。

父亲61岁死亡的。我填写了这个信息后一个月后病故。我这个该怎么算,需要做些什么手续。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但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非独生子女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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