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1、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公证费用标准按照标的金额的比例制订,最低为200元,随着买卖合同金额的提高,公证收费比例也逐笔下降,最低为万分之一。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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