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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30岁的王海与朋友在北碚滨江路聚会,喝完酒后,已是凌晨三点过。
“喝完酒又不能开车,而且那时候代驾也没有了,干脆就在车里过一夜吧。”王海告诉记者,朋友相聚离开后,他就将车窗半开,车门也没上锁,在车里就呼呼大睡,一觉醒来,已是当日上午11点。
醒来后,王海发现自己放在副驾驶的手提包不见了,找了半天,包没找到,却在副驾驶座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王先生,请带上条码前往七一桥的洋藤百货超市05号储物柜取回您的物品。”纸条上还有一张超市储物柜的条形验证码,存储时间为早上9点25分。
这可让王海摸不着头脑了,到底是谁把纸条塞进来的呢?这张超市储物柜的条形码,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物品就是自己的包?
王海立即赶回家,并和家人一起去了超市,通过条形码打开了储物箱。果然,里面装的是王海的手提包,手提包用橡筋给扎好,上面同样写了王海收。
王海打开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身份证、银行卡、钥匙等都在,唯独300多元现金不见了。王海这才确认,自己的包被人偷了,小偷特地留了纸条让他去超市取回。
仔细一看,王海发现包里还多了一张纸条,纸条上还写了一封道歉信。昨日,记者看到,纸条上写着,“确实抱歉拿了你的包,虽然没有达到我的目的,但话说回来,就算你包里有千万元,我也不会要你多的,我只会取500元。因为我为了这500元欠款,面临着失信于人,心中焦急万分,特奉书道歉,敬请谅解。”落笔人是“向天再借500元的罪人”。
看完这封道歉信后,王海有点哭笑不得。王海说,自己其他东西都没有掉,也就没想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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