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潮州印发通知,2021年12月1日起,潮州调整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1元/时。
一、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三、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四、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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