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2、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3、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避免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4、在庭审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遗漏要点。
5、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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