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 理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按照党纪处分条规规定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的行为。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十章的规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行为有以下几种:走私行为;职务侵占行为;挪用资金行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 对公司、公司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 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单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 金融从业人 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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