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港澳通行证办理方法:
1、首先需要到办理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提交一寸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2张;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6、进行缴费,临时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7、缴费完成后,凭借缴费单在15个工作日后领取临时港澳通行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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