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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