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双学位的相关信息如下:
1、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对应学位者,可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对应的学士学位者,由主办学校颁发第二专业专业证书;
3、凡未修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已达到或超过主办学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者,由主办学校颁发辅修证书;
4、对未达到主办学校辅修专业规定之最低学分者,由主办学校发给“上海市普通高校跨校修读课程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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