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一般是通过以下方式理赔的,所需材料则还应当以保险公司要求为准:
1.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比如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报案;
2.准备理赔材料: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准备好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诊断证明、处方、病理检查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和明细单据、以及其他医疗材料;身故理赔一般需要准备死亡三证,包括火化证明、销户证明和死亡证明(有的保险公司只需其中两项即可);残疾理赔一般需准备残疾鉴定表;
3.提交材料:被保险人出院后,提交理赔材料给保险公司;
4.调查: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案件有异常,例如投保不久后就出险,那么保险公司通常还需进行调查;
5.审核: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会由审核员对其进行审核,并确认理赔方案。例如医疗费用报销通常是在扣除已经用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以及免赔额后,对剩余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身故理赔一般是理赔保额;
6.上报结果:保险公司审核员会将理赔结果和理赔方案上报,并由专人进行签批;
7.理赔:对于审核通过的案件,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领取理赔款;审核不通过的,则会下发拒赔通知单;
8.结案:理赔金发放给被保险人/受益人后,保险公司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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