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作为证据吗(民事诉讼法证据数) 生活百科 2024-06-04 核心提示: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 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 阅读全文